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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流动职工缴费窗口办事指南 -
一、下岗流动职工缴费窗口办事指南:
1、
如何办理下岗流动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依据闽劳社[2001]67号文精神,自谋职业的原企业下岗职工可凭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在每年1月至11月20日其间到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服务窗口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上半年已经在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窗口缴费,且缴纳当年度的下岗职工凭养老保险手册可直接到全市各招商银行网点缴款后到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服务窗口办理个人对帐单打印发放手续。
2、
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登记、缴费?
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填写《福建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非农户籍本;(3)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动作站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的就业证明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到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窗口办理登记、缴费,首次缴费的下岗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先在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缴费窗口初审后,符合参保条件的,方可开单到银行一并办理缴费卡及缴费。
(1)流动职工缴费服务窗口2003年7月1日以后缴费标准按每月不低于最低标准(95),和不高于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三倍标准(776)之间,个人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全年如按最低标准缴费(95元/月),2003年应缴金额=95×12=1140)。
(2)今后每年缴费可凭银行缴费卡于当年1月—11月20日在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窗口设立的银行POS机上刷卡缴费,属上年已缴费且只缴纳当年度的也可直接到全市招商银行网点POS机上刷卡缴费后到社保窗口办理相关续保手续。
(3)属于省级统筹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下岗流动职工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档案寄存(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可由社保公司档案室开具调档案函)档案室应出具档案寄存收件转社会保险关系二科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接续下岗流动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属省级统筹外养老基金及机关保养老基金转入的,应由本公司财务科出纳签章确认后才能办理数据录入)。
(4)企业大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先把职工档案寄存社保公司档案室后到二楼服务大厅办理职工减员手续,再到流动职工窗口办理接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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