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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办事指南 -
1、财务科每季末月10日前必须逐批将工伤生育保险征收科送交的每季度工伤、生育保险费托收单及结算、欠费托收单全部送银行托收。
2、省级统筹外职工养老保险费基金汇入本公司,汇入款确认,随到随办,特殊情况七个工作日反馈。
3、养老金、工伤、生育保险金退款,经审计科核实的退款额,由财务科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4、每月底将工伤、生育支付科报送的工伤、生育保险费支付花名册经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次月10日前支付转帐。
5、财务科每月8日收到托管窗口送交的托管人员生活费发放软盘后应及时审报,确保每月15日前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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